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

幾歲方成年?





幾歲方成年?

其實我心中認為,人類的成長及其緩慢,我們有可以最多到一百歲的光陰,其中卻花了多長的時間慢慢體悟。無論經歷過什麼事情,那也只是"看",其實我覺得,在二十歲這個分界點往往令人難以定義,社會上是承認可以獨當一面,但是,二十歲,多麼年輕!
年輕得容易犯錯,年輕得無法深入思考。
在我看來,許多到了二三十歲的人們,也還是個孩子。另一部分這個年紀的人們,卻已在城市燈火裡日日耕耘,在不可抗拒下,體會孤單與執著、群體與自我。
另一方面,我又覺得,十一歲開始,就已經可以算個大人了,不應該完全受到保護,應當獨立自主。在接下來的時光裡,應該痛快地去體驗、犯錯,如此方能有真正的成長。書本不可或缺,但終究只是輔助,輔助充實這句肉體的思維,而不是絕對。我們將孩子在溫室裡的時間拉長,是不是一半是為了"教育"?
人們終究在成長中學會廝殺,蛻去忍讓與溫吞,因為終究都如那路邊的野貓一樣,只是為了"生存"。

你說呢?我輕輕地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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